上海4区法院试点小额速裁30天内审结5万元以下经济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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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从5月1日起,上海浦东、杨浦、宝山、金山四家区级基层法院开展了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这项试点旨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30天内审结5万元以下的经济纠纷案。
试点法院受理的小额速裁案,要求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5万元,同时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用小额速裁方式解决纠纷。市高院规定,小额速裁案件必须在30天内审结,为加快审理速度,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也可用视频系统等方式询问证人,开庭时间可根据当事人需要安排在晚间或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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