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2014年重点执法工作计划的通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建委以“转作风、重规范、求创新、提效能”为主题,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市场秩序为中心任务,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有计划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严格执法、阳光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现将2013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2014年重点执法工作计划通报如下:
一、2013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执法检查计划。2013年,市建委统一下发了《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重点执法工作计划》,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包括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等六个大项,涉及到建筑市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施工安全、燃气安全、城建档案、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各牵头单位基本上都按照计划安排进行了执法检查。委工程科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建设监理专项检查及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58个,建筑面积494万平方米;抽查37家建设监理企业,检查了40个工程项目;全面摸底检查29家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和9家外地进威代理机构,共抽查代理招标项目152个。委设计科开展了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施工图审查专项。从资质管理、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单位自律等多方面、多层次开展工作,共抽查45家企业、91项工程;共审查完成133项工程的施工图专业审查(其中,一级项目52个、二级项目66个),审查工程的总建筑面积达到560.8万平方米。市建管处开展安全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及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98个施工现场,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施工现场411个;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目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认真考核,全市建筑业企业2013年资质年度考核初步结论为合格企业403家;市燃热处开展了春季安全检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和冬季安全检查4次,排查各类隐患716项,下发整改通知单448份。市质监站开展了造价咨询单位业务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2家(含分支机构4家),检查工程项目146个,造价咨询总值20.8亿元;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工程21个,抽取钢筋原材、水泥、砌块、防水材料109份;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商砼企业60家及2个分站;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抽查,共抽查8个单体工程的内业资料、施工现场和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等;对高区、经区、环翠区的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在建工程单体9个;对全市12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市档案管理处开展了一次全市城建档案管理执法检查活动,全市城建档案库房总面积达到5515平方米,馆藏档案总量达到13万卷。大部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都启动了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确定了异地备份的对口单位,目前全市已完成了1128个单体工程、10436 卷、1462.34千兆;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都开展了档案追缴工作,全市已经追缴档案133个工程、975卷。
(二)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创新招投标管理、强化市场各方主体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考勤管理、打造工程造价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化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对城市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一是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情况、承发包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扬尘治理情况等,共检查出各类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1360个,以书面方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80份。二是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检查,发挥行业诚信评价体系作用,通过检查对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2家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对勘察设计成果存在违反规范、标准现象的11家企业记不良行为纪录;纠正了268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提出了1869项设计合理化建议。三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落实责任制度,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87份,停工整改书35份,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和整改措施不到位的5家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严把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关,取消企业从业资质8家;限期整改企业40家。四是强化燃气安全生产,依法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共组织排查各类隐患716项,下发整改通知单448份。五是加强工程质量造价管理,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砂石等地材产品管理不断加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标准积极推进,把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纳入建设行业管理全过程,从源头预防、全过程监管。2013年,市建委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57.45万元。累计受理农民工投诉65起,同步下降18%,涉及农民工600余人,涉及农民工工资总额720万元。
(三)创新建筑管理手段,增强管理能力和效率。一是落实了各区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今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建管理体制理顺的要求,确立各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初步实现了市级检查,区级处理的模式,增强了各区在执法检查中的作用。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的行政处罚统一由市建委作出,解决了三区建设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主体不适格的困境。印发了《关于明确建设行政处罚罚款收缴问题的通知》,明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在履行行政处罚职能时的权限,解决了罚款收缴部门不明确的问题。二是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建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试行)和《建设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样本》(试行),并印发实施。流程图和文书格式样本规范了处罚程序,严格审签标准,增加证据收集的力度和完整度,确保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符合程序规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三是提升了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市质监站牵头组织抽调道德品质优、业务水平高的造价行业骨干组成专家组,重点对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运行、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应用、业务操作程序、成果文件质量、执业行为等进行检查,使工作的改进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四是实现执法方式多样化和检查常态化。很多单位、科室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确保检查面广深入。各部门单位基本实现了执法检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实现执法检查与行业监管工作相衔接,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检查计划没有落实。《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重点执法检查计划》,部分科室单位未圆满完成。
(二)责任追究不到位。市建委具有376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2013年度各责任单位通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79项,下放整改通知741份,记不良行为记录31次,取消资质6项,但全年全系统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案件仅仅12件。而且检查活动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撰写检查报告,对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处理情况进行汇总。通过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该予以行政处罚却不给与处罚,或者以管代罚,以扣分代替罚款,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损害了主管部门的权威。
(三)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无证执法,单人执法,违法程序执法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完善责任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职权分解,把执法的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加大对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执法检查计划落到实处。
(二)实施规范管理,推进执法水平提高。切实加强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业务的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牵头负责组织的委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要围绕重点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在执法检查完成后15日内按照要求将执法检查报告送政策法制科备案,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室字〔2010〕27 号)和市纪委、监察局、法制办《关于印发
(三)加强执法联动,创新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办案研讨和交流,充分利用执法资源,实现市级统筹和综合协调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检查,杜绝“以管代罚”和“以罚代管”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威信度。
***:市建委2014年执法检查计划
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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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威海市行政处罚系统运行情况及执法文书档案检查。(由法制科牵头组织)
结合综合执法检查对委机关业务科室、委属各单位及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的行政处罚系统运用情况及执法文书档案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对日常检查、信访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交办等案源信息的登记、处理情况。时间安排在6月份、11月份。
(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由工程科牵头组织)
1.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中心城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荣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重点区域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合同管理情况、承发包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时间安排在10月份。
2.建设监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综合管理、市场行为、监理人员配备、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条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监理资料管理等内容。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
3.招标代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标代理企业资格条件、代理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等方面,外地进威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等。时间安排在11月份。
(三)勘察设计市场检查(由勘察设计科牵头组织)
1.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一是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条件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对在设计过程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以建筑结构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和市外进威勘察设计单位承揽的设计工程的勘察设计及设计质量。时间安排在5月份。
2.施工图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审查质量、是否存在越级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情况等。时间安排在10月份。
(四)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由开发办牵头组织)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对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情况;二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者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情况;三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落实情况;四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落实情况;五是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违约交房及未经综合验收交付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建筑施工、农民工工资执法检查(由市建管处牵头组织)
1.建筑施工现场节后复工检查。时间安排在2-3月份。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时间安排在5月份。
3.外地进威施工企业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在5月份。
4.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在6月中、下旬。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三证”是否齐全;使用前是否经过检验且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建立管理台帐;现场操作人员是否能正确使用和佩戴;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
6.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上旬。
7.麦收期间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专项检查。结合企业资质年检,外地进威备案年度考核,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
8.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在12月上旬。
9.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考核。重点检查建筑业企业经营情况、建造师及工程技术经济职称人员数量、关键岗位及技能岗位人员持证比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情况。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
10. 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大检查。按照省建管局建筑业关键岗位、技能岗位、技师持证上岗标准,检查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
(六)燃气安全监督检查(由市燃热处牵头组织)
1.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活动月活动,根据各市区主管部门自查情况,对威海市三市五区的燃气行业安全进行抽查。排查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整改行为依法处理。时间安排在4月、9月、11月。
2.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对照新《山东省燃气经营管理许可办法》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加大整改力度,增强燃气经营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监督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换证,对未换领新《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依法严惩。
(七)城建档案执法检查(由市城建档案处牵头组织)
重点检查全市城建档案整理、备案情况。时间安排在5月份。
(八)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执法检查(由市质监站牵头组织)
1.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治理情况、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拉网式检查。计划第二季度进行。
2.检测机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检测人员配置、仪器设备运行和检测报告情况,计划6月份进行。
3.建筑材料见证取样专项检查。主要对质量证明材料和见证、送检真实性进行抽查比对,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计划7月份进行。
4.造价咨询单位工作成果文件质量大检查。计划7月份进行。
5.在建工程主体结构专项检查。计划第三季度进行。
6.在建工程门窗工程专项检查。计划第四季度进行。
7.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专项检查。计划分别于5月和11月份组织2次检查,结合商砼企业资质年度考核,对所有商砼企业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