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峄城区第十五批以工代训补贴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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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2020〕78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2020年峄城区第十五批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632-7756156。
***:2020年峄城区第十五批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峄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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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峄城区第十五批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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