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
省经信委对2014年年底前获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的资格进行复审,本次复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愿为原则,由企业提出复审申请。 对自主决定不申请复审的企业,骨干(培育)企业资格证书到期后自然失效。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办理,并于7月3日前将初稿纸质版提交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联系人:何***,22830343;康先生22831341.
***:粤经信创新函[2015]127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的通知.pdf
***:***1: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名单.xls
***:***2:网上申报流程说明.doc
***:***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和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