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5月起实施
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每件将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4月23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对申请和使用各类商标的补助金额进行了规定。
按照规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每件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对运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成效明显的区域商标注册人,给予“区域商标管理使用扶持资金”20万元。
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助力度,大力推进驰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发展,培育了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商标知识产权实现了大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品牌经济的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商标申请量为98686件,同比增长28%,注册量为67613件,同比增长90%,累计注册商标突破30万件,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12位;集体商标增长53件,同比增长14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长2件,增长40%; 马德里国际商标新增83件,增长数量均创历史之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扶持政策调整,主要是想用更科学的有效手段推动我市商标品牌的发展,我们鼓励高知名度企业商标和区域商标并重、鼓励商标注册和鼓励商标运用并重。”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 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述负责人提醒,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