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圆满完成五大任务保障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20年,青岛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指导下,围绕进一步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对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合法性审查,积极为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重大决策提供法治保障,推进完成镇街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审查监督机制全覆盖。
一是实现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若干意见”“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深化拓展‘莱西经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19-2035年)”等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法律顾问单位合法合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防公权力违法干预私权利,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思维,破除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为保障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是创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年初,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筛选,协调发布了《青岛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10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计划管理。后期,由于存在受疫情影响总体进度、上级计划规划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与制定规划相关的数据库数据信息未更新、决策草案风险评估后需进一步完善等原因,部分已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年内不能按时完成起草,需从目录中移除;同时,因年中工作部署动态调整、新增工作任务等原因,部分决策事项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需纳入目录管理等客观现实,及时协调市政府办公厅督导相关决策承办单位就申请移除目录管理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上报备案。最终协调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青岛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保了年内6件重大行政决策按时完成制定。
三是护航市指挥部依法防控疫情重大决策。春节假期期间,即向各单位发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的告知函》,调整送审方式、开辟容缺受理机制,第一时间建立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绿色审查通道。2月3日起承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发文合法性审查工作,针对审查发现的过度限制公民权利、责任下移、违反公平竞争等集中问题,2月10日即起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决策合法性审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报市政府有关领导,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坚持疫情就是命令,全天候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出台。年内累计完成市防指疫情防控决策合法性审查412件,其中发文314件、会议纪要98件。对107件存在的171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审查文件无一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为全市依法防控疫情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是建立具有青岛特色的“1234”审查模式。建立“1”个机制。率先建立镇街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凡涉及镇街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起区域重大社会影响事项的决定,必须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通过前置审查程序规范镇街决策行为,约束镇街行政自由裁量权。整合“2”支队伍。一是集中优势资源,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区(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向镇街倾斜,把局机关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律事务经历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二是整合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司法所开展审查工作提供法律辅助意见。搭建“3”个平台。一是搭建业务指导平台。市局成立工作指导组,加强对司法所审查一线业务指导。二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组建任务部署推进群和业务指导答疑群,在线给予司法所业务指导并答疑解惑。三是搭建统计上报平台。建立工作数据统计月调度制度,采取横向比较、分析通报等方式推动工作。强化“4”项职能。一是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党(工)委会议、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对有关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对涉及镇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公共利益等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审查监督。三是及时纠正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越权行为,避免越权决策风险。四是对镇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用法治引领镇街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五是举办五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交流会。积极落实胶东五市法治一体化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和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召开了胶东五市第一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交流会,增进了五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相互学习借鉴和交流研讨。实现了胶东五市就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长效交流机制、搭建合法性审查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合法性审查共享机制等三方面达成共识并联名签署会议纪要,为共同提高胶东五市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形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开好了头、起好了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