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毕节市2018年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8〕2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2018年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市2018年大数据与
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数据战略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全市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大数据在三次产业的应用为核心,以“示范引领、分业施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为原则,围绕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切实推动现代化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发展,引领各领域、各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难题、重点突破、全面铺开”要求,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领域,找准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切入点,着力培育一批典型示范项目,突破一批融合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融合解决方案,引进一批融合服务商,带动一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一批融合新兴业态,切实提高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水平,助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2018年,全市打造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示范项目5个,实施融合项目10个以上;建设数字化车间2个;新建或提升软件应用系统15个;重点行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25%;10%的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优化整合8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实现2个大型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带动5户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重点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增长40%,新增2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1—2个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建设1—2个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项目;建设1—2个个性化定制示范项目;建设1—2个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全市5A级景区实现智能化综合分析管理;全市4A级景区无线WiFi和4G网络全覆盖;培育新增共享经济企业1—2户;接入贵州物流云平台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分别达到5家和5家,全市物流信息化率提高到70%,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建成毕节市金融管理服务云系统。实体经济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和产品服务供给质量大幅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动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
1.推进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以毕节现代农业服务基地为基础,统筹整合各地种业科研、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市场供需各环节信息数据,以地理空间数据为支撑,构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创新打造农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现代农业生产管理的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重点建设3个综合型智慧农业专业示范园区、17个特色智慧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围绕中药材、蔬菜、食用菌、茶叶、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建成集联网数据采集、大数据信息服务、供求撮合与产销对接等为一体的特色智慧农业标准型园区,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辅助农业产业脱贫。2018年,优化整合8个规模化农业物联网基地。(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农业质量追溯全程化。运用大数据实现农产品从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物流、直到消费者手中的信息自动录入,打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整个流程,形成完善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信息追溯闭环。重点聚焦茶叶、鸡蛋等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与质量安全大数据追溯平台,基于农业物联网、移动导航、射频识别等技术,通过农产品唯一身份标识,实现农产品区域生态环境、产地环境、农药和化肥投入、加工检疫、贮存物流等信息全程追溯。2018年,实现2个大型农业企业产品质量追溯。(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农业市场销售网络化。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应用能力,建设信息开放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系统,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通过农业大数据生产销售系统决策分析,提前规划生产,***“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难题,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效率。重点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贵州电商云、贵农网等电商平台合作,强化“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公共品牌打造,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线上定制、线下送菜到家的农产品销售服务新模式,增强特色农产品线上推广和线下融合。2018年,重点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增长40%,新增电商服务站200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监控、协同化生产、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
1.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加快重点领域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卫星导航等新技术、新设备在制造业的应用,推动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智能化发展。在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方面,加快构建以传感器、物联网为通信和信息传输的智能网络和数字生产线,建成具有全过程数字化建模与分析、智能化工艺决策、智能化现场运行管控的智能制造车间;在煤炭产业生产智能管理方面,依托毕节“安全云”服务平台,实现煤炭生产、管理等环节不同信息化系统的数据打通和实现在线监测,提供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智能化、协同化服务,提升煤炭生产数字化水平、采掘自动化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电子信息产业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方面,推动电脑、音响、汽车电子、北斗终端、光伏电子、手机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开展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实现关键工序、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运营管理的智能化。2018年,建设2个数字车间,全市重点行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25%,10%的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网络化协同。加快发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供应链协同、云制造等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推动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全面互联。重点在消费电子、机械、服装等行业推动网络协同设计、虚拟仿真、众包研发设计,在电子信息制造、新型能源化工等行业开展网络化协同供应链管理。2018年,建设1-2个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个性化定制发展。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挖掘和动态体验感知等手段,充分整合市场信息和客户个性化需求,挖掘细分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重点推动白酒等行业引进定制解决方案和柔性生产设备,开展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的个性化定制生产,提供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定制产品和服务。2018年,建设1-2个个性化定制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服务化延伸。鼓励传统企业依托自身优势资源与业务基础,推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电商销售、设备租赁及维护等服务功能的商业化剥离,从产品制造型企业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变。着力推动化工、装备、白酒、农产品加工等行业运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增值服务,搭建行业电商平台,拓宽发展空间和产品渠道,培育“制造+服务”跨界融合的新市场主体。2018年,建设1-2个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切实推进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及共享型融合升级。
1.推进平台型服务业发展。加快旅游、信息咨询、商品交易、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平台经济发展,融合各领域基础网络、综合管控系统、流量监控预警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公共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电商平台、微信平台、手机APP等应用系统为一体,将数据资源整合转化为新型融合服务产品,提升管理、服务、营销水平。在全域旅游融合应用方面,建设全市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数据收集、数据挖掘、融合应用,实现旅游产业监管、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订等功能,提升快旅慢游服务供给,构建全域旅游大数据综合分析管理体系。2018年,全市5A级景区实现智能化综合分析管理;全市4A级景区实现无线WiFi和4G网络全覆盖。在互联网+金融应用方面,建设金融管理服务云平台,实现准金融类机构行政审批及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监测排查预警、金融服务、企业评级信息、金融服务需求集展对接等功能,大力整合互联网、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等数据资源,为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开展金融大数据应用分析,形成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日常经营、风险处置为一体,市、县协同作业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监管服务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2018年,建成毕节市金融管理服务云系统。(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推进智慧型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智慧物流、信息服务、智慧工业设计等智慧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智慧健康、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智慧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整个服务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智慧发展新形态。大力实施智慧物流,依托“贵州物流云”,构建全市智慧物流调配配送网络,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降低空驶率,提高仓储周转效率,形成智慧高效、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带动物流、制造、商贸等行业联动发展。2018年,接入贵州物流云平台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分别达到5家和5家,全市物流信息化率提高到70%,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共享型服务业发展。引导推进全市生产、创新、生活领域资源网络整合重组,推动共享经济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创新和协同式生活方式创新,打造新的增长点。重点实施共享经济主体培育,大力发展交通出行、房屋住宿、生活服务、生产能力、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共享经济,并适时建立与共享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健全相关市场准入机制、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容错试错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激发共享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培育1—2户共享经济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实施,市大数据发展办承担日常工作,积极与各级各部门协同沟通,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机制建立。一是建立专题协调会议机制。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建立调度反馈机制。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5日至月底,负责对各行业统筹主管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切实掌握三次产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整体情况、示范项目建设和培育详细情况,整理汇总后形成规范详细报表呈送市政府领导阅示。三是建立调研督查机制。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适时组织行业统筹部门对与大数据深度融合部门(企业)和项目进行调研督查,切实了解和发现问题,针对问题给出客观合理指导意见和建议,促进融合项目有效发展;对部门工作不力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倒查追究责任,并在全市通报。(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旅游发展委、农委、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开展中,加大财政引导资金投入力度,集中实现突破,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过程中培训宣讲、项目推广、平台建设、评选奖励等给予支持。各行业统筹主管部门支持本行业企业参加专项行动,并对本行业典型示范项目给予激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招商引资。注重大数据优强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地方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寻苗行动为抓手,重点围绕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VR(AR、MR)、云计算、共享经济等领域,精心谋划布局,努力开展大数据信息产业招商活动,引进一批高成长性、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培育毕节未来的高科技“小巨人”“独角兽”;积极采取引导本土企业转型一批、对外招商引进一批、扶持现有企业壮大一批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企业、人才云集毕节,引进落地一批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引领和带动全局性的深度融合工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加强培训观摩。由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邀请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方面专家,对各级各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大数据与三次产业融合进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对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要性的认识;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全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秀示范项目进行观摩学习,鼓励支持试点示范企业与高等院校共建一批面向融合的实训基地、创新实践基地。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市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行业统筹主管部门,组织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切实做好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宣传策划报道,重点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并积极向全国主流媒体、互联网新媒体推送,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