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原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服务项目履约评价情况及协议的公告
各供应商: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对原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服务协议进行履约评价。若评价为优,则申请续签该项目协议两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将该项目履约评价和协议进行公示。
各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请于2017年12月12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755-84622671。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9217545。(拟稿人:王天瑞)
***:1. 履约评价
2. 协议
坪山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6日
相关稿件:
***1:履约评价报告.rar
***2:协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