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龙南路路灯安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龙岗街道自筹工程,工程位于南约与龙东社区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控制箱、电力电缆、路灯安装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在龙岗街道办进行了邀请招标,采用抽签法定标,中标价为931 420.67元,固定单价合同。工程于2011年10月31日开工,2011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龙岗街道办审核,送审工程造价为974 913.82元。经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916 473.75元,核减58 440.07元,核减率为5.99%(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本工程建设所用资金为龙岗街道自筹资金。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58 440.07元。其主要原因是:多计电力电缆安装费用,核减58 440.07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58 440.07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58 440.07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916 473.75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