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办理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前谋划,将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事项纳入局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将办理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化督办,压茬推进办理进度,强调办理工作质量,突出协调与衔接,注重意见的采纳与吸收,促使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各项办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简要情况
今年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共34项,较去年20项增加了70%,其中重点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5项,34项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满意率100%。
(一)办理总件数34件,具体为:
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含主办件<此为区交办类别,下同>1件、承办件0件、分办件1件、汇办件5件);
市政协提案1件(含主办件1件、承办件0件、分办件0件、会办件0件);
区人大代表建议14件(含主办件6件、承办件0件、分办件0件、汇办件8件);
区政协提案12件(含主办件0件、承办件0件、分办件0件、会办件12件)。
(二)按时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件数7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市政协提案件数1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
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14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12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做好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加强组织,建立周报与集体讨论制度,要求办理人员“热情、周到、细致”,做好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在充分尊重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的意见基础上,注意从中采纳与吸收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组织措施。我局收到《关于做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深龙督通〔2018〕36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深龙督通〔2018〕37号)后,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纳入我局2018年重点工作与项目管理,制作《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工作办理一览表》,将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业务科室、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工作进程,要求综合科督办岗位严格履行职责,确保34项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要求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对建议与提案办理工作亮点进行提炼总结。
(二)制度保障。建立周报制度,综合科督办人员每周***梳理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与进度,并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在局长办公会上,参会人员对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内容进行集体讨论,从中吸取对城市更新工作具有现实借鉴意义的观点,并对建议与提案的办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三)沟通商议。据统计,我局主办的6项区人大建议事项,共组织开展了2次协调会议,协调人大代表见面会谈共10余次,代表认为不需见面的主动电话联系5次。我局协办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事项,办理人员主动与主办单位共联系41次,积极协调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2次,并全部参加主办单位主持的工作协调会。
(四)采纳落实。一是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183号《关于强区放权进程中城市更新领域的廉政风险及防范对策》的提案,建议加强制度设计,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构建“不能腐”的有效体制机制。我局在打造“1+1+8+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过程中,吸收了提案中列举的城市更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及对策,在已梳理出的331项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防控措施,加快形成了“1+1+8+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成果。二是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20180133号《关于以“片区统筹”模式***龙岗区城市更新发展困境》的建议,建议以市规土委牵头,各级部门深度参与,推动试点法定图则片区的修编工作。目前,《落实<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工作方案》(深龙府办〔2018〕6 号)已将试点改革创新法定图则工作机制列入工作方案重要内容。
三、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在办理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过程中,我局坚持“渐渐有回复、事事有沟通”,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耐心倾听问题意见,主动积极进行研究处理,涌现出一些典型案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坚持做到件件有回复。按时、按质、按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实现回复率达100%;对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二是坚持事事有沟通。接到交办件后及时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在正式答复前主动沟通,实行“满意再答复”;在正式答复后再次沟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三是坚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具体办理人员严格掌握办理时间要求,突出抓早,立足务实,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提出的问题,坚决杜绝“一交了事”、“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二)典型案例:主动对接代表,人大建议办理获点赞。
我局在办理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0007号《关于统一对待城市更新业主房屋确权问题的建议》,办理人员四次登门,主动诚恳拜访,耐心倾听刘建基代表的意见表达,了解其所关注的问题是,为便于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回迁安置房进行家庭分配,希望政策赋予原被拆迁房屋证载权利人的直系亲属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资格。我局办理人员在了解刘建基的真实意愿后,明确告知在当前的政策法规框架下,原被拆迁房屋证载权利人的直系亲属无权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建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先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再签订,同时,为实现家庭分配的目的,也可以通过办理回迁安置房屋继承公证手续进行间接分配。
刘建基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有产权登记的房屋在继承、财产分割、分配过户等行为的法律程序的建议。我局工作人员一一作了记录,并带回做进一步研究。刘建基代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高度的责任心与端正的服务态度表示非常肯定,并在答复征询意见表上郑重地填上非常满意的评价。
四、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回顾整个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在分办、联络代表(委员)等环节出现了一些问题,这需要以后在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解决。
(一)关于分办或交办的问题。个别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内容虽然提到了城市更新,但是其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内容实质上不涉及我局职责事项范围。
(二)关于联络代表或委员的问题。我局在办理人大建议事项执行“三见面”制度时,由于我局办理人员日常事务繁忙,加之有些代表工作事务较多,出现多次双方约定见面时间被推迟的现象。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交办工作机制,对某些重大、复杂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事项,建议建立协商机制,交办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再确定办理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