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集中德(欧)双边项目合作咨询服务的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采购中德(欧)双边项目合作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商务咨询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德(欧)双边项目合作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2017年7月,宝安区在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德国)(以下简称“德国中心”)设立代表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德国中心共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德(欧)合作力度,我局拟聘请商务咨询服务商为宝安区在德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双边项目合作提供咨询服务,由服务商安排专职咨询人员常驻德国负责中德(欧)项目对接工作,同时协助宝安区派驻德国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对德(欧)招商引资和对外投资促进工作。合作期限一年。
三、服务内容
(一)为宝安区提供投资咨询顾问,内容包括:中欧双边项目合作洽谈、招商引资以及海外投资、人才引进与输出、中欧教育培训合作、中欧制造业产业对接、宝安区在欧洲各国的宣传路演等;
(二)咨询公司安排专职咨询人员常驻德国,为宝安区在德国安排中欧项目的对接工作;
(三)协调宝安区派驻德国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安排相关的项目对接工作;
(四)根据宝安区需求不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及合作机构参与宝安区在中国和欧盟主办的相关活动,推进宝安区在欧洲的招商工作;
(五)为宝安区的企业在欧洲的推广及国际合作提供服务和支持;
(六)根据宝安区在欧洲双边项目合作情况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宝安区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七)协助宝安区协调处理与欧盟地区各中外合作机
构的日常信息及业务往来。
四、资质要求
(一)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服务商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服务商须自行安排外派员工在德国的签证,工作许可和社会保险等事宜;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提交有效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请于有效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baqfone@baoan.gov.cn。文件的内容应包含服务方案(含报价)及各类资质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一)未在有效时间内参与或提交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所有有效响应将按照宝安区及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最终中标服务商。
(三)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四)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骆先生,电话:27848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