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征集罗湖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民生微实事”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市民政局对“民生微实事”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函〔2016〕132号)等相关政策,我局拟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委托其独立开展2016年度各街道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目的
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具有丰富的评估经验,为委托方提供项目评估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经评审合格的机构,由区民政局委托,开展罗湖区2016年街道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工作。
二、征集条件
(一) 依法设立半年以上;
(二) 有服务类项目跟进、评估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好声誉;
(三)具有一定规模、专业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等相关执业资格的人数在10人以上;
(四)无主管部门等处罚(处理)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控制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机构申报表》(***1)、《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机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人员情况表》(***2)一式两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后有效;
(二)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三)机构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
件、社保清单1份;
(四)过往开展评估工作的资料介绍1份。
申报机构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可靠。经发现申报不实的,一律取消本次申请资格,在3年内不得参与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18点(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213室。
(三)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25666805
***:***1: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机构申报表.docx
***2:罗湖区民生微实事绩效考核机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人员情况表.doc
罗湖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