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深发〔2008〕14号),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2月23日(深办〔2009〕5号)成立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宗衡(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白天(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谭国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平(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高国辉(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洪(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王璞(市法制办主任)、李平(福田区委书记、区长)、鲁毅(罗湖区区长)、袁宝成(盐田区区长)、刘庆生(南山区区长)、李文龙(宝安区区长)、张备(龙岗区区长)、田夫(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李锋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