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或下放镇乡人民政府办理林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原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划归镇乡人民政府管理,为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职责,落实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林,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或委托镇乡人民政府办理,请各镇乡人民政府做好业务对接工作。
***:下放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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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或委托镇乡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依据 | 法定办理机关 | 县级事项下放(委托)情形 | 审批对象 | 备注 | |
1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委托镇乡人民政府审批办理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2 | (1)非国家重点保护(三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2)猎捕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委托镇乡人民政府签署初审意见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3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关 | 委托镇乡人民政府: (1)审核发放成片0.1公顷以下(含0.1公顷)商品林木采伐许可证; (2)审核发放一次性采伐蓄积5立方米以下(含5立方米)商品林木采伐许可证; (3)成片0.1公顷以上林木采伐签署初审意见。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4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 委托镇乡人民政府确定2名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并填制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
5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 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关 | 委托镇乡人民政府确定工作人员现场检疫,并填制现场检疫合格证。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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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9:57: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