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1
2020年11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横沥派出所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湾凤凰二桥附近水域(明珠湾钟楼上横沥水道)查获标注为:冻猪肚冻品(规格:10.5kg/件 ,数量:676件,产地:俄罗斯)、冻凤爪冻品(规格:15.5kg/件 ,数量:***5件,产地:巴西)、冻猪小肚冻品(规格:18kg/件 ,数量:614件,产地:无)。上述三个品种冻品总计1935件。经公安部门查证, 仍未有货主前来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物品。
2021年2月9日,相关物品移交我局处理(移送函:穗公南(横沥)所移[2021]011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番中公路段36号)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货物,并依法处理,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冯培灵 联系电话:020-84962003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番中公路段36号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