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10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书记孟凡利到会致辞,市领导李淑芹、于旭华等参加会议。
姜异康要求,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担负的重要责任,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使命感,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我省实际出发,按照立法法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立法、为民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省、市两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而共同努力。
才利民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和姜异康书记的***精神,充分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地方立法正确方向。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政府在立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努力使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推动我省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为抓手,着力加强现代智库建设,把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成为推动科学民主立法的重要平台。要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大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立法工作队伍素质,为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孟凡利在致辞中指出,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是烟台法治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继续做好《烟台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广泛征集、调研论证、科学确定2016年地方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库和立法基地的服务保障作用,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开创法治烟台建设新局面,为烟台发展率先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和17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并为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和烟台大学举行了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