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司法局健全机制做好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做好案件预警。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遇有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或其他重大事项的,及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方便做好疏导和稳定工作。结合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及企业矛盾纠纷“三色”预警机制,区援助中心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出现欠薪苗头的企业,按照预警机制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二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区援助中心不再对农民工的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一律简化程序,全面给予协调办理,保证企业职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三是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法律引导,结合“法律进企业”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合同内容,从源头上促进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防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潜在法律风险。四是强化非诉讼法律援助形式。积极采取非诉讼与诉讼并举的形式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保证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案效率。2008年共办理非诉讼劳动争议案件2件,涉及70人,标的10万元。五是延伸服务到执行阶段。积极做好与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判决后及时移送执行;在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员都积极协助受援农民工申请执行,通过积极协调执行机构,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河口区司法局 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