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加大专利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专利事业发展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调动专利权人积极性,2013年垦利县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奖励制度。
一是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5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二是对申请境外专利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用给予50%的资金支持;三是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四是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五是对获得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六是每年安排100万元,重点扶持主导产业、优势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集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群和集聚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意见的出台,有效调动了我县单位、个人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对营造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我县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目前,全县专利申请总量达到290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