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7月,新修订后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印发施行,市审计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将新《规定》贯彻落实在审计实践中,着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该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清理、废止与新《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做好新旧制度有效对接。积极做好审计目标、程序、内容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新《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程序、内容重点、责任界定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实施审计评价,遵循“三个区分开来”,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鄂纪励十二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原则,准确把握各类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特点,对审计中涉及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断提升审计报告质量,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评价客观、责任明确、用词恰当、文字精练、通俗易懂的要求撰写审计报告,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能。
目前,该局对市直10家部门单位1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张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