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整理工作
近日,县人社局居保处顺利完成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整理工作。此次档案整理工作历时两个月,共整理业务档案2851卷、文书档案37卷、会计档案17卷、设备档案2卷、相片档案2卷、实物档案4件,电子档案135件,档案标准达到了省级一级要求。
一、组织周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整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缴费、待遇享受的重要依据,档案整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县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到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因此,县人社局居保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专门制定了《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下发到各镇(街道)人社所,要求每一位业务工作人员都要从每一笔业务入手,严格按照业务工作流程经办业务,归档资料要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将档案整理工作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为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要求。一是严格按规定配备硬件。共投入10余万元购置了集成滑动封闭性档案柜,库房内配置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等设施设备,达到“九防”要求。建立了档案室、阅档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完备电子目录索引。专门为档案管理工作配备了微机,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等分类整理。按照分类录入了档案目录索引,共建立电子文件档案135件。三是统一档案规格。按照城乡居民参保档案要“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规范和标准,统一定制了档案盒。印制了统一颜色、统一字体、统一标准的档案盒脊,对纸质档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校对和装订立卷,统一编写了档案目录,并统一了纸张尺寸、页码,完善了相关的档案管理台帐。
三、措施得力。为保障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人社局采取措施,共组织了各镇(街道)协理员以及“三支一扶”大学生共23人参与整挡。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人社局居保处组织人员到临淄、周村等地进行了取经学习,并邀请县档案局业务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保障了档案整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居保处 孙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