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赠书暨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7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29日上午,泰州市安委办在高港区扬子江药业集团凯威药用包装厂开展《条例》赠书暨宣传贯彻活动启动仪式。市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李濮出席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市安监局法规处处长陶会平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安委办向高港区20家企业负责人赠送了《条例》和宣传挂图;口岸船舶公司和凯威药用包装公司2家企业和高港区安监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最后,李濮就《条例》的宣贯提出要求。
李濮指出,《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法》配套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是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全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好《条例》的重要性,把学习宣贯《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习宣贯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条例》学习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以《条例》的学习宣贯为契机,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文件重新梳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进行系统学习,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当前,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年底前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时段。《条例》的学习宣贯活动对做好今年最后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各企业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有机结合起来,更准确的运用法律武器,加强监管监察工作,瞄准突出矛盾和问题短板,着力在预防治本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上下功夫,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