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征〔2022〕18号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盈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溧水产业新城华盈路、华和路、华夏路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21〕96号),拟征收地块拟用于华盈路项目建设,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开发区秦淮社区陈家山组,项目四至范围为西至欣旺达,北至规划路,东至常合高速,南至新能源大道。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9日,由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