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信和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69977052(政务大厅窗口)/025-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医药研发项目 | 江宁区芝兰路18号5幢506室 | 江苏信和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租赁江宁区芝兰路18号5幢506室,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2m2,建设“生物医药研发项目”,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为:克唑替尼中间体、泰诺福韦两种药物的研发,为市场上抗病毒及抗***药物的实验模型构建和优化提供基础。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后道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站处理后,一起进入市政管网,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秦淮河。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干燥、蒸馏、浓缩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有非甲烷总烃、甲苯、乙酸乙酯、乙腈等。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然后通过25米排气筒FQ1排放。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乙酸乙酯、乙腈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2相关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中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风机等,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废外包装由环卫部门清运;实验废液、研发废品、废容器包装、废实验耗材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