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区域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分类处置、督办在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相关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法治国企建设。
(八)指导归口企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九)按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推动职能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和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区属集团,将配合承担的公共和社会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改进监管方式,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会议、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 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运行状况,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 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监管事项稽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有关监督 成果的运用工作。
(二) 党群工作科。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指导归口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归口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推进归口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协调归 口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民主管理机 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信访工作。
(三) 企业改革与财务监督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所监管企 业重大投资的监管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审核所监管企业的 资本金变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风险管控;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运营监 测统计报告;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负责 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 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向区属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四) 国有资本运营科。研究拟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资本运作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和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等工作;承担所监管 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组 织指导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负责提出国有资本运营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
联系方式:025-832302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2:00-6:00(夏令时3:00-6:00);
负责人: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