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工程审批验收结算审计流程建议
建议人:王灵山
建议主要内容: 1、尽量在施工立项前确定其资金来源,减少工程结束后的流程。2、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审批的抓紧批办,减少流程时间。3、审计定案后符合开据全额工程***条件的,允许施工单位开具全额工程***。
主要办理结果: 针对提出问题将现执行方式通告如下:1、大东区财政局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直都是按年度预算执行,工程项目在立项前先确定资金来源对于没有预算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不予立项安排。2、大东区财政局在受理项目单位报送完整建设项目结算材料基础上根据报审结算金额确定结算审核时限:200万元以下10日以内完成、200万元-1000万元30日内完成、1000万元-5000万元40日内完成、5000万元以上50日内完成。审核时限指:受托社会中介机构与财政局办理50日内完成。审核时限指:受托社会中介机构与财政局办理项目审核资料书面交接手续之日起,至受托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及总价对核对后初审结果报区财政局核实的时间为止。3、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对于开 具***金额的问题,只要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同意开具全额***,财政部门没有意见。
代表意见: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