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苇塘通用航空机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康平县苇塘通用航空机场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需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康平县苇塘通用航空机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沈阳市康平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86.5亩;一类通用机场,飞行区按1B等级进行规划,1条800m*30m跑道,2条联络通道。机场功能为航空旅游观光、航空摄影、农林工作、航空应急救援等;飞机机型为运12、塞斯纳等类型飞机。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是飞机起飞和降落时产生的噪声。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滨湖综合楼8楼
联系人:徐文峰 电话:8736737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024-31982100
E-mail:zhongzihuayu_ln@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发布一次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等、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保投资估算与损益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参与、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建设区域周边的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