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7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富春、王齐鲁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郭艳、蒋振涛出席会议。副市长吕有宏、刘文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延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强化污染物排放监管为重点,开展了十个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会议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进蓝天工程,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新机制,加强宣传,营造重视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辽阳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市计划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会议建议,要全面深化改革,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狠抓招商引资,狠抓工业生产运行调度,狠抓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辽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财政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千万百计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高,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会议建议,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确保完成全年财政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草案)》及审查说明、《辽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及审查说明、《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及审查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等有关问题的决定》及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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