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深度推进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反腐利剑作用
近年来,本区不断加大巡察力度,通过转变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巡察“反腐利剑”作用。
围绕“四个着力”,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接上级要求,重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突出体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积极查找被巡察对象在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打破以往“讲成绩多、说问题少”的惯例。去年通过巡察发现某医院科长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今年上半年通过巡察发现一起利用建设工程收受贿赂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贯彻“全覆盖”要求,延伸巡察范围。针对近年来本区企事业单位中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贪污受贿、违规出资入股等违纪违法案件较多、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存在“潜规则”等现象,把巡察对象“下沉一级”,延伸至区属企事业单位。自去年起分别对四家事业单位、两大集团公司进行巡察,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等“共性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规范巡察方法,强化工作实效。总结多年巡察工作经验,编印《宝山区巡察工作手册》,对工作规范、岗位职责、文稿格式等一一明确。组织开展巡前培训,安排老同志谈经验、巡察办人员介绍流程规范、纪委分管领导解惑答疑等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升技能。巡察期间,力争做到“三注重”:注重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量身定做”巡察方法;注重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运用于巡察全过程;注重灵活采用听、看、查、问、访等方式,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机动灵活、闻风而动,强化研判,切实提高问题线索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