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洪海明行政记过处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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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A0300000-2017-103发布机构:区政府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洪海明行政记过处分的批复文号:静府复〔2017〕16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17-06-23发布日期:2017-07-0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洪海明行政记过处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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