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营市河口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复审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2016年度河口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河政办发【2016】16)文件要求及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审查,拟认定以下家庭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2日。对申请人的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或来电进行反映。
办公地点: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3668869
***:东营市河口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复审公示表
东营市河口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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