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5号14号铺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4日下午14:3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5号1-4号铺出租招标公告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共约451.92平方米(框架结构两层)(以产权证正载内容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5号1-4号铺。
(三)资产经营用途:该房屋可用于商业、服务业、办公场所等用途,不得从事饮食业、修理业等有污染或噪音的行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
(四)具体情况
(五)出租合同年限:10年。
(六)租金递增情况:每2年递增5%。
(七)租金收取方式:每6个月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八)其他要求:签订合同当天需缴交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若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单位必须在2023年4月3日下午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单位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且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的本单位银行账户。投标单位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四)中标单位出现弃标情形,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4月4日下午14:3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4日下午14:3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750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800元/月(含人民币800元/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方)
联系人:莫***
联系电话:0757-8880192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夏***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5号1-4号铺出租合同模板.doc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