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强化三项服务惠民生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三项服务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引导和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做好农村改革发展的法律参谋。为镇(街道)当好法律参谋,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县域律师和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积极为农村社会稳定服务。积极收集群众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从律师事务所抽调骨干律师,积极参与涉农涉法信访处理,依法解答上访群众的咨询,帮助解决好涉法上访问题,引导农民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从而有效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并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积极为弱势群体服务。为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在全县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处,联络室346个。依托司法所在全县 8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346个行政村建立了联络室,聘请村(居)调解主任和妇女主任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一镇一站、一村两员,使法律援助工作向镇(街道)、向农村延伸,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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