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文明交通倡议书
市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持续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文明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东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不超员、不随意横过道路、不翻越护栏、不车窗抛物、文明使用灯光、主动礼让斑马线。
二、养成文明规范停车好习惯。请按照“入位、顺向、头齐、守时”停车要求,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到正规停车场、停车位,不在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以及其他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辆有牌有证才上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翻越护栏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自觉维护沿街门前交通秩序。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违法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保持停车秩序良好。
文明交通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城市文明大迈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礼让行人做起,从安全驾驶做起,从文明形象做起,让东港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幸福、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