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湾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政发〔2021〕36号
清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湾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 长:吕文富 镇党委书记
李国毅 镇党委副书记、提名镇长
副组长:庞晓光 提名镇人大主席
李 聪 镇党委副书记
陈喜明 镇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
廖玉寿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张 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国乐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原林业站站长)
李兴柏 清湾派出所所长
林振权 镇财政所所长
陈统政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 生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由清湾镇人民政府承担的林长制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清湾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督办清湾镇林长、副林长、清湾镇林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林长制工作。
主 任:李国乐 (兼)
工作人员:李 玲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甘伟民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陈周福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清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