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出炉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着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烟台印发《烟台市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将用一年多的时间同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活动,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目标:举报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执法到位、运转高效,做到村里有人看、乡里有人管、县里有人查。
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监控、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举报查处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 分3个阶段实施
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创建任务。
创建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对照国家、省考核评价标准,查摆问题,逐项整改。到2016年底,已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县、示范基地创建的招远市、栖霞市、牟平区、蓬莱市、海阳市、莱阳市、龙口市要率先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其他县市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
总结验收阶段。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申请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考评验收。
为保证个阶段目标顺利实现,烟台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