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司法局构建0535审查模式强化政府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
健全政府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是深化依法决策机制的关键一环,也是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善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芝罘区司法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的总目标,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建立“0535”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政府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把好法律关口,当好参谋助手,助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一、围绕0差错目标,优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政府审议决策的事项往往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全局工作。作为承担政府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职能部门,芝罘区司法局将“0差错”作为一种理念来树立,当作一种作风来培养,看作一种境界来追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全力构建合法性审查把关服务体系。以制度促规范运行,用规则保科学决策。芝罘区司法局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改完善了《芝罘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芝罘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性文件,拓宽合法性审查的领域和范围,凸显合法性审查的法定性、程序性、重要性,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前置程序抓牢、抓实,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区政府集体研究决策。区政府办公室督促决策承办部门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凡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事项承办部门需提前一周将决策草案送交区司法局,司法局会同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调研论证等方式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指导帮助承办部门及时排查消除法律风险,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零差错,切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聚焦5类事项,明确审查重点,强化责任担当
着眼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协议、大额资金使用等“5类”事项,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分类制定相应审查策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靠上去、跟上去,实现超前主动作为。一是以为民服务为遵循,聚焦政策制定。注重审查政策的制定是否有上位法依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为公共利益服务,是否从群众根本群益出发,保证政策制定既接“天线”又接“地气”。二是以长远发展为目标,聚焦规划编制。注重审查规划编制过程中是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是否充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是否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证规划编制“谋全局”“利长远”。三是以权责对等为标尺,聚焦协议签订。注重审查协议各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存在超越职权作出承诺的情形,是否存在以追求经济利益损害政府权益的内容,保证协议签订科学规范、权责明确。四是以风险防控为导向,聚焦项目建设。注重审查项目建设是否进行风险评估,项目前期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是否依法按程序规范推进,保证项目建设依法合规、稳步推进。五是以资金安全为重点,聚焦资金使用。注重审查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纪律,是否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运作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高效充分、安全运行。按照上述工作模式,为政策、规划制定提供有益参考,2020年以来先后审查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政府文件20余件;为招商引资提供智力支持,2020年以来审查各类合同协议30余份,涉及总金额上百亿;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参与幸福新城、海上世界等多个市区重点项目征收方案拟定、公告发布、协议制定等工作;为历史疑难问题解决提供可行路径,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实质性化解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关助力,上会议题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司法局、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党委政府相关工作会议,对自己出具的审查意见作出说明,接受党委政府领导的问询,保障了决策质量和水平,2020年共参与列席各类工作会议50余次。
三、依托3支队伍,加强内部协作,凝聚审查合力
将加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建设与强化政府内部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组建区委、区政府法律专家库。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选聘20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组成区委、区政府法律专家库,为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二是规范选聘区委、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选聘原则,聘任6位业务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律所主任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三是加强政府内部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设立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作为专职业务科室,选聘两名坐班律师长期入驻科室,与工作人员一同承担政府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整合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政府内部工作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为重要力量,专家库为有效补充,覆盖工程建设、房屋征收、企业运营、财税管理、信息公开、争议化解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法制审核力量,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可行、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督促指导各街道(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及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做好初审初查。构建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初审初查、区司法局会同法律顾问复审复查的两级审查、双重把关工作模式。针对特别重大决策事项,区司法局可召集专家库成员,召开专题论证会,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及时化解,最大程度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
四、跟进5个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审查质效
创设决策事项***服务制度,区司法局、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团队全面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启动、准备、决策、执行、评估等“5个”环节,全程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查期限,在法定审查期限的基础上压缩1/2,切实提高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坚持关口前移,提供事前服务。将法律服务和审查论证的时间节点向前延伸,介入决策事项启动环节,做好事前审查,从决策初始阶段即把好法治方向。二是坚持杜渐防萌,参与评估论证。协调法律顾问、法学专家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明确法律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三是坚持严审细查,服务事中决策。提报集体研究决策前,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标准,逐项核查相关法律依据、决策材料,确保决策事项符合上会条件。四是坚持依法推进,跟进事后执行。法制审查与督查落实同步进行,密切***决策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到位,不出偏差。五是坚持延伸服务,跟进决策评估。配合决策执行单位开展决策执行后评估工作,论证决策执行效果,共同梳理、排查、分析、化解决策执行后遇到的法律问题,确保实施结果与决策的制定目的相符,取得实效。建立分包服务机制,司法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包区级三重项目,及时排查化解决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随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0535”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延伸,影响力日益增大,合法性审查已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畴覆盖至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下步,芝罘区将继续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原则,依法治权、依法控权、依法决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内部法治审查体系,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王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