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民政局四措并举关爱事实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通俗讲的“事实孤儿”,即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安排,我县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县被登记入册救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103名,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
一是制度机制到位。那坡县民政局印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保障相关制度的通知》、《那坡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内容,重点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等问题,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核查数据确保不漏一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流程主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复查复核和认定处置六个步骤。为确保“一个不漏”,县民政局对“事实孤儿”生活情况进行动态比对核查,通过社区(村)***入户主动排查,实现儿童保障不漏不错。
三是“事实孤儿”供养标准不断提高。目前,全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每人每月1022元,均按时发放。
四是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由县、乡(镇)、村三级定期走访,详细掌握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学习生活状态、生理心理状况及监护协议落实等情况,为孩子营造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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