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县有关精神,切实加强物价系统制度建设,特制订物价系统制度建设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通过认真梳理现有制度,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二、工作安排
1.修改完善《县物价局党支部学习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李大英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下旬
工作重点: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使党支部工作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各项学习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2、修改完善《县物价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下旬
工作重点:针对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关系困难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不够的问题,制定《县物价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
3.修改完善《县物价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李大英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借鉴今年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作法,对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不走过场。
4.修改完善《县物价局目标责任制实施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以前
工作重点:结合《兴山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系列评分办法》,将县直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工作报告、县物价局2014年重点工作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同时修改完善县物价局目标责任考核计分办法,使目标责任考核更加具体、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
5.修改完善《县物价局党支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
责任股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等工作要求,结合县物价局党支部实际,对原有《县物价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6.修改完善《县物价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县物价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原则、使用方式、费用管理、保修保养程序、司机管理、停放管理机安全管理。
7.修改完善《县物价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邹学苑、杨红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根据八项规定及《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新要求,修改完善《县物价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方法、接待标准、接待程序、报账要求。
8.修改完善《县物价局诫勉谈话制度》。
责任领导:杨红、李大英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按照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强化主力,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的方针,全力加强对县物价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集中、有违纪违规倾向或苗头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警醒教育相关责任人,保持警钟长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修改完善诫勉谈话制度,使得系统内反腐倡廉警醒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清晰、成效更加明显。
9、修改完善《县物价局党员干部调研制度》。
责任领导:杨红
责任股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工作重点:针对我局存在调查研究蜻蜓点水,深入基层调研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对我局党员干部调研的次数、方式、目的和成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理论调研不走过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股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对于每项制度,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研究讨论,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长远,重在管用,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确保制度建设落实。
(三)立足长远,长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要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制度,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业行为的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