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徐田喜等同志记功的公示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条“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的规定,经各单位上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核,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徐田喜等4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并颁发奖金1500元(暂由各单位自筹解决)。现将记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单 位 | 姓 名 | 单 位 | 姓 名 |
县委办公室 | 徐田喜 | 县政协 | 刘晓云 |
县政府办公室 | 胡金洲 | 县招商局 | 涂 军 |
县 法 院 | 王哲学 | 县民政局 | 李津川 |
县委统战部 | 王正茂 | 县民政局 | 漆志刚 |
县 法 院 | 童新睿 | 县民政局 | 聂宇航 |
县教育局 | 孙福先 | 县林业局 | 张胜三 |
县公安局 | 欧建刚 | 县林业局 | 陈志阳 |
县公安局 | 詹才红 | 县林业局 | 沈艳丽 |
县公安局 | 何友旺 | 县水利局 | 刘 杰 |
县公安局 | 陈保林 | 县水利局 | 贺少银 |
县公安局 | 郭新国 | 总路咀镇 | 吴亚军 |
县公安局 | 熊丹平 | 县经济局 | 孙东华 |
县建设局 | 张建平 | 县经济局 | 张用海 |
县农业局 | 钟志清 | 县劳动局 | 邵同元 |
县扶贫办 | 罗汉明 | 团风镇 | 黄文浩 |
县安监局 | 孙黄兵 | 但店镇 | 张志华 |
县财政局 | 戴红珍 | 但店镇 | 章金波 |
县人事局 | 魏桂平 | 但店镇 | 孙黄金 |
县人事局 | 张 旭 | 县审计局 | 周书球 |
县人事局 | 王建文 | 县检察院 | 马留芳 |
县政法委 | 吕自明 | 县检察院 | 兰征兵 |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如有不实或遗漏,请及时与人事局联系。上述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6150798 联系电话:134****8799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