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2020年度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培训会暨规范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4月30日下午,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2020年度《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培训会暨规范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并邀请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彭忠对全局干部职工展开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业务培训。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青松对《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5章77条全部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主要包括总则、城市管理事项、综合执法、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彭忠从规范行政执法原则,规范行政执法基本要求,行政执法过程中易出的问题等多个方面,结合真实案例和日常工作实际,围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内容,就当前行政执法办案在办案程序上,证据收集上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的应用、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强调了注意事项,加深了执法人员对规范办案的理解和认识。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仅要逐句逐条的认真系统学习《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特别对城市管理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更应充分理解,做到时刻谨记、入脑入心,切实提高自身对《条例》的适用能力,把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努力塑造文明、规范、为民服务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此次培训会对执法工作人员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开展培训,增强了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了行政执法业务理论水平,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