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取缔李鬼燃气经营部
取名与一家合法燃气公司经营部只相差一个字,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深藏转制社区,干起“李鬼”勾当,打起“擦边球”非法牟利。嫌疑人彭某某怎么也没想到,开张不到半个月的发财梦,就被鱼珠街执法人员一记组合拳击碎。
近日,鱼珠街来穗中心网格员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个“某穗茅岗燃气经营部”在茅岗转制社区开业营业,在如此人员密集的城中村居民区进行燃气经营,不符合安全规定。
街道立即组织城管科、执法队前往一探究竟。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没有任何报建手续,也没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仅能提供的是与某穗燃气经营部少一个字的“虚假”证件。
根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彭某某未取得经营许可并在居住区经营燃气行为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103个燃气瓶,其中重瓶33个,从有安全资质的燃气公司调来一台危运车,实施暂扣封存。“李鬼”燃气经营者彭某某见势不妙,携妻子逃之夭夭。据村民反应,该经营部开张还不到半个月。
随即,城管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当事人彭某某,劝其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目前,彭某某已被处以5日的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