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地熙江广场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51号
关于绿地熙江广场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绿瑞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绿地熙江广场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及建筑单体具体功能设置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绿瑞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绿地熙江广场1-8座、17座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苏河路以东、滨湖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单体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绿地熙江广场1-8座单体方案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座已公示,现根据施工图深化需要,对单体方案作以下调整:
1、 1-8座A户型厨房外墙向外凸出500mm;3-6座D户型厨房外墙向外凸出500mm;3-6座C户型厨房外墙向外凸出350mm,厨房外空调机位调整至水电井旁原中空位置;
2、3座发电机烟井调整位置,水井电井交换位置;
3、1-8座主出入口上方增加防坠雨棚;
4、1-8座屋顶层及加压机房外墙调整;
5、1-8座首层的楼梯间调整部分外墙及出口位置;
6、1-8座架空层绿化取消,改为架空公共活动空间;
7、1-8座架空公共活动空间部分范围根据地下室的功能要求增加风井;
8、7座首层保安室方案调整,17座对应作调整;9、8座层数减少一层,由原24层改为23层;(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二)绿地熙江广场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后面积变化情况如下表:单位为平方米
经审核,绿地熙江广场本次1-8座、17座单体方案调整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01月19日至02月03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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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明告〔2020〕51号公示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