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转发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禅建发〔2017〕561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佛建管函〔2017〕63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我区范围内有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或工程进度处于深基坑、高支模施工阶段,存在风险点、危险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期间暂停相关施工作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经三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确认安全风险隐患已排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并由区质安站复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同时请区质安站于8月13日之前将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项目数量、排查隐患的情况报送至我局。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8月2日
(禅建发[2017]561号)关于转发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已盖章).doc
17〕638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红头.doc
关于转发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docx
佛机收明753号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