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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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5日发表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规定,定于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上午11时正,在我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各警报点将鸣放警报,请市民注意辨听。
具体警报信号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县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南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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