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一七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等项工作;编制、修订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上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查或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其实施;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征收、划拨、出让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审查市区范围内的划拨、协议出让用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负责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拟订本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并公布,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主管全市城乡地籍、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定级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市测绘工作规划、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监测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主管全市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工作,依法实施检查和监督管理;编制、修订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负责区、县国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情况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共有财拨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60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人员 3 人,退休人员 58人。
(二)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内设有9个职能股室,本次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本部、鮀浦国土资源管理所、岐山国土资源管理所、东墩国土资源管理所。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审等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划定并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办辖区内的征地具体工作,受理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划留和临时用地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区办工业区内土地使用出让、划拨、改变功能等业务的初审和呈报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土地确权业务,协助市局完成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监测、统计、分等定级等基础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辖区内测绘、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承办采矿权、探矿权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费的征收并协助市局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金平分局共有财拨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人员27人。
(三)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设有9个职能股室。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审等管理工作,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划定并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办辖区内的征地具体工作,受理辖区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划留和临时用地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区办工业区内土地使用出让、划拨、改变功能等业务的初审和呈报工作;受市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土地确权业务,协助市局完成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监测、统计、分等定级等基础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辖区内测绘、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承办采矿权、探矿权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费的征收并协助市局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共有财拨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35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人员15人。
(四)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承担土地收购、储备,组织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财拨在职人员14人,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人员2人。
(五)汕头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主要负责汕头市国土资源信息、基础地理信息、基础测绘、地籍测绘数据的收集、处理、更新与开发利用;承担国土资源利用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动态检测及预测分析;负责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信息化工作,负责汕头市“金土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国土资源专业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空间分析系统;承担基础测绘、地籍测绘等事务性工作;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有关国土资源信息等服务。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共有财拨在职人员5人,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人。
(六)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对象用地信息的采集和建库工作;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开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基础性工作,校核、提供纳税人用地的信息资料;负责中心城区涉外企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征收、上缴、统计上报和土地使用费减免初审工作;受市局委托承办中心市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协议转让等交易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承办市局委托的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建设用地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8人,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职人数8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
(七)汕头市房地产档案馆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房地产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收和管理国土、房产、矿产资源档案资料,并进行编研开发利用,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工作;承担政府指定专用地图和公益性地图的编制工作;负责国土、房产技术资料管理,代理提供土地证书等服务;负责国土、房产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房地产档案馆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20人,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
(八)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汕机编[2015]3号文同意组建成立的市国土资源局属下正科级单位,设 8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商品房登记股、变更转移登记股、自建房登记股、抵押登记股、综合股、二手房转移登记股、土地林业海域登记股、办公室。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金平区、龙湖区宣传、贯彻、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承担上述区域内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湿地)、海域等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相关的登记、发证、查询业务;负责本中心业务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2、人员情况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财政拨款在职人员33人,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3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金平分局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本部龙湖分局、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汕头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汕头市土地使用费征收所、汕头市房地产档案馆、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8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4632.5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68900.84 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将中心城区土地收储资金直接下达给国土部门,而2017年度的预算批复将中心城区已明确国土部门征收的主要大宗土地收储项目,涉及相关征收储备资金、出让业务费用,以及银行融资贷款项目应付利息大项预算项目直接下达至国土部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4632.52万元(预算拨款3029.40 万元,非税拨款938.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06***.86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68900.84 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的预算批复将中心城区已明确国土部门征收的主要收储项目征收储备资金,及银行融资贷款项目应付利息大项预算项目直接下达至部门;其他收入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74632.5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68900.84万元,原因是将中心城区已明确国土部门征收的主要收储项目征收储备资金,及银行融资贷款项目应付利息大项预算项目直接下达至部门,以及预算年度在征地报批、征管、测绘、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国有存量土地管理等方面增加了工作费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4632.52万元(预算拨款3029.40 万元,非税拨款938.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06***.8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3066.92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71565.60 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82.3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3.6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和上级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8.45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58.4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7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国土资源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严格控制修车费用和油耗费用,加强车辆日常保养,严格执行维修事前报批手续;公务接待费23.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97 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工作,从严控制开支标准、陪同人员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66.92万元 ,比2016年减少63.8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及自然减员等客观情况,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开支。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未有安排购置公务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重点支出项目主要是“金土工程”:“金土工程”于2014年7月正式开展建设,至2016年12月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金土工程”中地政管理系统、矿政管理系统、测绘管理系统、综合监管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办公系统的建立,将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预计2017年完成总工程量的100%,通过地政、矿政、测绘、综合监管系统的运行和投入使用,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矿、以图防灾,加强了资源监管,使信息渠道畅通、监管盲点减少,管理职能更加到位,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了测绘信息服务能力,为重大工程和政府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测绘保障。
汕头市“金土工程”是广东省“金土工程”的延伸,是一个持续渐进的系统建设工程,必须统筹规划,逐步实施。2017年金土工程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金土”三期,包括执法监察系统、移动办公等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整合建立各子系统之间的业务关联,实现电子政务平台业务数据顺利流转;完成与省国土资源厅、市电子政务平台相关业务接口的互联互通;全面完成业务空间数据库新年度数据,如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地名地址数据等的更新入库及数据质检工作;按照标准统一、数出一门的原则持续跟进业务系统、数据库的优化完善。
根据电子政务技术和空间数据技术的发展,不断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优化项目配置,细化投资预算,节约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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