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72174号建议的答复
陈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非法职介”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职介机构高度重视,通过“梳”“堵”结合,加大宣传,梳理有牌有证职介机构的职业介绍行为,加大打击违法职介力度,堵住非法职介入口。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管理,引导职介机构合法开展职介活动。依法审 行政审批职权。在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等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普及法律规范,指导其建立和完善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的人才市场体系,规范职业介绍行为,促进劳动者就业,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二)信息公开,引导求职者到正规职介机构求职。在我局网站实时公布经审批设立的职介机构名单,所有求职者可以随时打开网站查询职介机构情况,方便求职者辨别职介机构资质,尽量避免到非法职介机构求职。同时建立群众诉求随时表达、诉求快速反映、诉求及时解决的服务机制,不断延伸服务领域。通过窗口、信访信箱、电话、QQ等零距离接近群众,聆听企业和群众心声,调解决群众意见与诉求,有效促进政府进改的服务。
(三)多面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时组织人员在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集结地、车站设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咨询点免费派发“春风卡”,积极宣传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就业创业环境,及时发布我区举办春风行动公益招聘会、岗位信息情况,大力推广宝安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和宝安通APP。各街道在工业密集区、员工聚集区和人员流动区设立求职移动宣传服务点,为求职者提供各种咨询和引导服务。
(四)严厉执法,打击非法职介行为。一是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营造良好的求职环境。我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活动,向社会公布一批民办诚信职业中介机构名单,推动区域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求职环境。2017年专项行动共计检查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机构(或个人)441户,其中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的有23户,职业中介机构210户,用人单位208户,查处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共27宗,责令改正1宗。二是为依法查处非法职业中介组织(“黑职介”),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无牌无证企业违法用工专项行动,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保持严惩违法劳动用工的高压态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形成区街快速联动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3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目前,我区也在大力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进程,更有利于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动态监控。因此,对劳动监察排查发现的“黑中介”和已取得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职业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派执法人员快速进行处置,形成区街快速联动机制。必要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整治。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在人员密集地、车站、工业区等进行法律宣传,派发宣传册子,制作宣传横幅,街道各部门联合,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将许可审批职介名单在显眼处流动播放,引导求职者到正规职介求职。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黑职介”力度。定期进行职业介绍机构专项检查行动,针对节后求职高峰,非法职介违法行为易发特点,开展专门大检查行动,对非法“黑职介”严厉打击,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不给“黑职介”留下生存空间。
(四)举办公益招聘会正面引导求职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工作,引导劳动者到规范的人力资源机构免费求职,压缩非法和不正规市场空间,促进及稳定异地务工人员在宝安就业。
(联系人:张颖,电话:29999361)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