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港区〔2013〕99号
关于印发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部门:
现将《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并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
2013年11月13日
(联系人:林良试,电话/传真:7268903)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下简称国发46号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14号,以下简称粤府114号文),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我区消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及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强力攻坚消防安全瓶颈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管建并举,共建共享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努力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升我区消防安全综合实力。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强化国发46号文、粤府114号文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明确和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做好迎接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各项准备。区成立由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侯广军任组长,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局长邓文、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吴日胜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公安防火监督大队大队长余伟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协调、收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参照区做法,尽快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挥调度该项工作。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文件的贯彻实施。
(二)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区有关部门、各镇街要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发46号文、粤府114号文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推进会,确定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通过采取有效举措,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火灾预防整体水平。
(三)强化督导,查漏补缺。区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方案,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市政府组织考核前,区政府将先行组织对各地、各行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区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切实提高认识,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要进一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严密组织单位人员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严格工作奖惩机制。区有关部门、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形成相应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工作要求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亡人火灾的,要严肃倒查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结合检查考核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综合保障水平。
四是规范工作推进落实。区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建立下级单位和本级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在强化督促检查的同时,确定分管领导、联络员和联系方式,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迎接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分工安排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