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日前,调兵山市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2007年调兵山市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几年来,调兵山市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现有服务设施,按照“五室、二市、一场”的创建标准,高质量推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调兵山市34个村全部完成了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实现一村一社区,达到了“五室、二市、一场”的标准。“五室”即农村社区办公室、医疗卫生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室,总面积在350平方米以上;“二市”即日用百货超市和农业生产资料超市,每个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一场”即室外文体活动广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调兵山市还为农村社区确定了“两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即在原村“两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类服务组织,聘用3至5名在本村有威望、群众信得过、工作能力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到社区工作。“两委”成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转移支付解决,聘用人员工资由村集体收入来解决。同时设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为村民提供农业生产、社会保障事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文化教育、法律咨询、家政、职业介绍、事务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一批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已经建成。去年调兵山市被辽宁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今年经过国家民政部实地评估、问卷调查、专家评审、对外公示等程序,调兵山市与全国其他25个县(市、区)一同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来源:铁岭日报
作者:杨葵花 责任编辑:汪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