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需开展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位于珠海市南水镇石油化工园区内,平湾二路西南,石化五路(北四路)西北侧位置,总占地面积30ha,本次一期污水厂占地面积为4.7万m2,纳污范围为石化基地、港口物流区(含南迳湾)。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827.5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工业污水处理厂,采用“物化处理+均质水解+A/O组合生化+高密度沉淀池+活性炭滤膜+二氧化氯消毒”组合工艺,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m3/d。二、新建厂区内污水管线。
二、主要环境问题
(一)施工期
(1)废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工人生活污水等;
(2)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
(3)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主要是工程开挖的弃土废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二)营运期
本项目的运行会减少黄茅海的污染负荷,减轻污水排放对黄茅海水质的影响。营运期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主要如下:
(1)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后尾水、厂区生活污水。
(2)噪声:设备、装卸作业机械噪声。
(3)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格栅渣及沉沙渣,厂区人员的办公生活垃圾。
(4)废气: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
(5)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极端天气引起的灾害、污水事故排放、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状况、废气非正常排放等事故造成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一)施工期
(1)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材料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
(3)噪声: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
(4)固体废物:建筑余泥渣土及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与水质净化厂来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后尾水达标排放至南海海域。
(2)废气:恶臭废气污染物产生的主要部位是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沉淀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采用高能离子除臭方法处理场内恶臭废气。
(3)噪声: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树木吸声等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格栅渣、沉沙渣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连同生活垃圾一起外运处理;污泥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考虑到本项目处理污水为石油化工类污水,需进一步鉴定,如鉴别结论定性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卫生填埋。
(5)环境风险:本评价已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各种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建立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制定详实的日常安全管理措施,可以减少项目的环境风险发生几率,并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危害程度。综合而言,本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城市规划及相关环保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珠海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56-7865105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大厦19楼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9849561
电子邮件:179355124@qq.com 传真:020-298495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23楼
邮编:510507
建设单位:珠海汇港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