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人民生活
居民收入与消费
【居民收入】2007年,深圳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万元,比上年增长10.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9%。居民储蓄存款继续增长。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792.59亿元,比年初增长1.4%。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733.58亿元,增长16.5%;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88万元,增长10.5%。
【居民消费】2007年,深圳市居民消费增长较快。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4.1%,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4.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4%。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2.1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2.5%,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居民居住条件良好,年末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9.72平方米。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投诉】2007年,深圳市市、区两级消费者委员会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3月15日,深圳市市、区消委会投诉、咨询电话实现“12315”统一接听登记;市消委会依托市工商局“12315”平台建立了市、区消委会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登记分派和处理信息化系统,修改和完善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市、区消委会办理的消费者投诉以及督办、反馈、检查等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全面提高了消费者投诉处理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联合市工商局在全市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商场、综合市场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639个;开展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活动,培训企业协商和解员及企业负责人420人;倡导“和解在先”,促使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与消费者因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问题而发生争议时,倡导企业主动与消费者先行和解,取得了突出成效。年内,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投诉7118宗,解决6823宗,解决率95.86%,比上年分别下降42.25%、53.7%和3.76%;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1.37亿元,其中因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有17宗,赔偿金额2.54万元;接待来访、咨询5.19万人次;支持消费者起诉30宗,不予受理投诉66宗;收到表扬信201封。从投诉类别看:电子电器类占投诉总量的30.89%,家用机械类占3.74%,百货类占29.66%,房屋装修及建材类占11.94%,服务类占19.65%,其它商品类占4.12%。从投诉性质看:质量问题占投诉总量的49.45%,安全问题占2.81%,价格问题占4.16%,计量问题占1.03%,广告问题占1.88%,假冒问题占2.47%,虚假品质表示问题占1.53%,营销合同问题占6.93%,人格尊严问题占0.24%,其他问题占29.5%。2007年,消费者投诉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在投诉量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手机投诉仍继续上升,全年共受理投诉970宗,比上年增长20.8%,其中质量问题投诉占投诉总量的78.56%,主要是手机没有入网许可证,手机串号与机身号不同,出售翻新机等;食品方面的投诉比较突出,共受理投诉312宗,主要是食物中含有异物、变质、以次充好、无食品标识或标识不准确等,其中以次充好、伪造防伪代码、掺杂使假等假冒伪劣问题和食品不卫生、变质有毒引起消费者身体不适等安全问题投诉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电脑问题投诉比较多,全年共受理投诉178宗,增长40.16%,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邮政和交通运输投诉有所增长,全年共受理投诉165宗,增长35.25%,主要集中在快递、物品运送、邮寄等方面;洗衣业投诉占服务类投诉9.72%,比上年有所增加,投诉以衣物破损、褪色、缩水、变形、遗失以及索赔等问题为主;汽车合同问题的投诉较为突出,全年共受理投诉102宗,主要集中在销售商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车辆,交付的车辆在型号、颜色或其他方面与预订车辆不同和不履行服务承诺等方面;教育培训投诉增多,主要集中在质价不符、虚假宣传、教材和服务质量差、违反合同约定和无证经营等方面;网上购物投诉中网上商店(卖方)的真实身份难以确定、购物凭证不齐全和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效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处理难度加大;家政服务投诉日益增加,占社会服务类投诉总量的70%,主要集中在家政公司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管理不善、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不高等方面;安全问题投诉增多,主要集中在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设备设施有故障而经营者未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等方面。
【商品与服务监督】2007年,深圳市消委会围绕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霸王条款”点评、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评议、消费体察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商品与服务的社会监督,社会影响较大。年内,市消委会对房地产业、汽车销售、航空运输三大行业共26条“霸王条款”进行点评,主流媒体报道点评48篇次;分阶段开展了海鲜(河鲜)计量、四大公共服务业等7项大型消费调查活动,十多个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商品比较试验共检测室内加热器、液体加热器、蜂产品等商品150多个批次。市消委会认为银行要求客户“开户须开卡”这种捆绑销售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属“霸王行为”。中央电视台一频道《朝闻天下》节目转述深圳市消委会这一观点,受到广泛关注。年内,市消委会组织对17个银行的41个营业网点服务综合消费进行评议,对5个连锁商场的13个分店的促销商业行为进行消费体察并公开通报结果,在行业内引起较大反响。
【维权宣传与指导】2007年,深圳市市、区消委会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消费和谐年”主题,开展维权宣传与指导。3月15日,深圳市举办了大型直播主题晚会《走进春雨》。晚会着力表现“经营者守法、消费者知法”和“和解在先”的主题;许宗衡、卓钦锐、唐杰、余晖鸿等市领导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深圳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晚会。从3月6日开始,深圳电视台财经生活频道经济生活栏目《今日我维权》每天播出1名消费者的维权体验,通过角色互换的形式有效地宣传了消委会的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分布范围广、声势大、有特色,社会效益好。各区消委会全年共解答消费者咨询近10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71宗。年内,市消委会以关系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了“霸王条款”点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典型案例点评、商品比较试验等专项维权行动,参与了《民心桥》、《直通车》、《深圳事大家议》等维权互动活动。年内,市消委会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在媒体发表各类稿件1290篇(次),比上年增长128.3%,多渠道、全方位地指导消费者消费;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的《消费说法》、《一周热点》、《消费直击》、《生活“三一五”》等特色专栏,贴近百姓生活,成为消委会指导百姓消费和舆论监督的品牌栏目;与市工商局、深圳报业集团联合举办了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和谐消费·环保消费”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市6个区40多所学校1万多名学生及其家长参加了活动,共回收2万多份答卷,对在校学生全面、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消费教育;对消费者投诉中反映的热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针对消费领域中出现的汽车消费、停车场、快递行业等新情况、新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31篇。
【理论研究】2007年,深圳市消委会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年内,市消委会与深圳大学联合举办全国“消费理论与消费维权”高峰论坛,来自全国各地68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香港、澳门消委会等122位专家、学者和政府代表围绕“构建科学消费理论,创新消费维权实践”主题进行研讨,共收到学术论文51篇、论文集3本,创造了学术理论研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新模式,在构建科学的消费维权机制中起到了先导和引领作用;召开法律理论研讨会和消费维权状况座谈会,研究解决消费者关注的民生问题,探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机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完成并提交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建议稿)》及《修订说明》,就《快递业的赔偿办法》形成了草案并进行初步论证,对《二手房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等近20项政策、法规、文件提出了修订意见;完成市政府“12345”电话热线问答资料的编撰和录入,将常见的消费者咨询问题全部录入市政府“12345”热线电话问答采集系统。
【跨区域维权合作】2007年,深圳市消委会积极推动跨区域维权合作。9月1日,津、深、港、澳四地消委会(协会)负责人在深圳举行工作会议;9月23日在天津举行了签约仪式,就跨区域消费纠纷处理、信息共享、促进跨区域消费等方面达成合作协议,推动了珠三角和环渤海区域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市消委会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如三地消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交接消费者投诉处理的有关材料、钱和物等;专题宣传香港消委会面向内地消费者的“精明的消费者”网站;合作进行电药煲测试、手机电池测试等。年内,深圳市消委会与香港、澳门、天津、上海、浙江、山西、江苏等地的消费者组织合作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信息,扩大了宣传效果。
民族宗教
民族工作
【概况】2007年,深圳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经验,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行政审核】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推动行政项目审批法制化、审批程序规范化、审批手段电子化。年内,深圳市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照顾、民族成分更改等五项行政审核事项全部纳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审批许可事项全部置于公开、规范、透明和监督之下。
【市民促会换届】2007年7月16日,深圳市民族团结发展促进会在市迎宾馆举行三届一次理事大会,完成换届工作。大会选举覃炳庚为会长,翦迪岸、邓孟忠、李燕晨、白忠伟、马光、额依泰、崔永均为副会长,李燕晨兼秘书长,聘任高兴烈为荣誉会长,梁景海、白有忠、刘有兆、其加达瓦为顾问。
【参加全国第八届民运会】2007年11月13~17日,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广州举行。深圳市代表广东省参赛的女子秋千项目获得3枚铜牌,男子射弩项目获个人第四名和团体第五名、第六名。此成绩是广东省队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上取得的最好成绩。
【“新疆班”工作】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加强对松岗中学“新疆班”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年内,该部(局)参加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新疆高中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加强沟通协作,为办好“新疆班”献计献策;在民族重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等节日期间慰问“新疆班”师生,并赠送慰问品。春节期间,副市长卓钦锐一行到松岗中学探望留深过年的“新疆班”学生,与他们一起包饺子、联欢,共庆佳节,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年内,深圳市有关部门为“新疆班”购置体育器材、训练设备,在“新疆班”学生中选拔运动人才参加全省、全国民族运动会,取得良好成绩。
宗教工作
【概况】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牢固树立宗教工作就是党的群众工作的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开拓进取,不辱使命,保持了全市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深圳市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交流与慈善活动】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加强宗教文化交流与慈善工作。加强宗教文化交流。年内,该部(局)圆满完成《神州和乐》出访东南亚三国和香港地区的任务,受到观众和演出地有关政府官员的高度评价。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年内,该部(局)组织宗教界人士成功举办了“五台山光明行”大型慈善活动,捐款28万多元,救治山西五台地区100多名白内障患者,为他们送去光明;开展了“一十百千万行动”,发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深圳市宗教界多年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深圳弘法寺被评为“全国十大公益慈善机构”。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抓好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年内,该部(局)对全市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治安、交通、消防、建筑安全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部署,排除隐患,加强防范,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死角”;建立运转有效、责任到人的24小时值班制度,指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到定岗、定位,责任到人。由于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全年全市37处宗教活动场所没有发生一宗安全责任事故。
【创新宗教工作机制】2007年,深圳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创新宗教工作机制,效果显著。建立慰问制度。每逢传统节日、重大宗教节日或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日、生病等,该部(局)领导都亲自前往慰问或探视,进一步密切了联系,加深了感情。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该部(局)领导经常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谈心,加强思想引导,巩固他们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合作共事的思想基础,使他们自觉发挥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引导他们发现问题、改正错误。建立培训制度。该部(局)领导组织宗教“两支”队伍展开多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建立考核制度。在全市宗教团体、场所班子和教职人员中施行年度考核制度,使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能力,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劳动管理
综述
【劳动法制建设】2007年,深圳市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为劳动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年内,深圳市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先后制定和实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3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实施办法23项,清理行政法规81项;推进依法行政,共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681宗,案件维持率达94%。市劳动保障部门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两个新法的实施,组建了“两法”普法讲师团,分别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进行培训近500场、25万人次;组织举办了多层次、多场次的“两法”知识竞赛,强化普法效果,参加人数共11万人;开展“送电影进工厂、进社区”活动,在大型工业区、厂区和社区免费播放100场《劳动合同法》电影宣传片;印刷和制作100多万份“两法”单行本、宣传挂图和DVD宣传片,免费送进社区、企业和家庭。
【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2007年,深圳市全面贯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农民工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年内,深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若干意见》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调研、督办、通报等制度;于9月组织举办了深圳市首届“金路工程”区域劳务合作暨技术技能人才交流博览会,全面创新区域劳务合作形式,来自广西、湖南、江西等14个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深圳400多个用人单位参加活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81份,为深圳市引进了2.3万名技能人才和8万名普工,缓解了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全面开展,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2007年,深圳市在中央电视台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城市”之一。
【劳动信访】2007年,深圳市劳动保障信访通过手段创新,实现了信访渠道的进一步畅通和处理效能的进一步提高。年内,深圳市、区劳动保障信访一体化建设顺利推进,劳动保障信访问题分类处理机制和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得到建立和实施;劳动保障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升级改造,并建立了“网上信访”平台,开通了“网上信访”电子邮箱、《直通车》、《政府在线》、《回音壁》等一系列信访路径,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处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全市劳动保障信访受理总量9.7万宗,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9%以上,“12333”和“96888”咨询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597万人次。
劳动就业与劳动力管理
【就业工作】2007年,深圳市积极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力度全面加大,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全年深圳市共促进3.15万名失业人员就业,全市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为2.29%,连续第四年平稳下降,在全国和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共帮扶633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至年底“零就业家庭”户数为零,做到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随军家属安置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安置250人,兑现了各项补贴和奖励。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得到创新。年内,深圳市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为核心内容,以街道为工作单位、以社区为工作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通过加强就业培训、鼓励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个性化服务等多种形式,使社区成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管理服务的终端,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属地化。至年底,全市***%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就业登记制度改革试点】2007年,深圳市在盐田区推行就业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启用新的就业登记系统,全面掌握劳动者来源地、从事岗位及职业、文化、技能、工资、社保、劳动合同起止期及流动情况。截至年底,盐田区就业登记覆盖人数达11万人,办理就业登记的立户企业达500个,覆盖率达90%以上。在试点基础上,市劳动保障部门起草了《深圳市就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实施,将就业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
【劳动力市场管理】2007年,深圳市创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模式,劳动力市场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职业介绍机构星级评估,对全市经过注册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职业介绍机构挂牌亮照经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内部规章制度、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星级评分;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发布制度,选择30个业务量大、服务质量高的职业介绍机构作为全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指标数据单位,建立了深圳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网上申报系统,由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关数据报表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劳动力的市场流动进行信息引导。3~4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职介机构1382个次,查处各类机构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案件405宗,查处用人单位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案件122宗,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的“黑职介”案件102宗,行政罚款2.45万元,为求职者追回押金、中介费等23.7万元。
【市外员工招调】2007年,深圳市建立健全了市外员工招调10项工作制度,招调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10项工作制度包括建立健全企业经办人责任制度、拟招调人员照片比对制度、招调工代理机构管理制度、招调工促进就业制度、条件式审批制度、招调工业务系统与行政监察系统衔接制度等,市外招调工业务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效率全面提高。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实施了违反招调工政策“黑名单”管理制度,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利用招调工进行诈骗的不法行为,及时将涉嫌违规的用人单位及经办人锁进“黑名单”,停止其办理招调工业务的资格,并由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进行查处。全年全市共通过市外招调引进技术技能人才2.67万人,其中高级工占40%、大专以上的占55%。
【劳动工资管理】2007年,深圳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管理,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工作规范进行。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有所增加。2007年深圳市特区内最低工资调整为850元/月,比上年增长4.94%;特区外最低工资调整为750元/月,增长7.14%。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处于广东省最高水平。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对企业工资分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进行指导。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了2007年度《深圳市部分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其中工资指导价位涉及17个行业558个工种。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基准线10%,预警线15%,下限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基准线和预警线比上年均有所提高,对全市企业发布了根据经济效益适当提高工资水平的明确信号。深圳市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已初步形成,即将向社会公布。欠薪保障规范进行。年内,全市使用欠薪保障金垫付企业欠薪47宗,金额1200多万元,涉及员工4600多人。